2024年7月1日,比利时启动外商直接投资审查机制,规定外商投资者必需向相关机构提交报告,经过审查同意才可完成投资,这增长了外商投资的交易风险和准入前合规责任,下降了外商企业的竞争力。当前,直接投资审查机制与此前的公司兼并监管制度和欧盟外国补助监管制度一起,为此后有意投资比利时的外商设置了三道门槛。
审查规模
审查机制的目标建立或保持外国投资者和比利时注册公司之间长期和直接联系的交易皆在审查规模之内,但不包含绿地投资。
第一类领域的持股比例触发:投资者直接或间吸收购比利时注册的目的公司25%或更多的表决权。
对第二类领域的持股比例触发:投资者直接或间吸收购比利时注册的目的公司10%或更多的表决权,该公司从事与国防、能源、网络安全、电信和数字基础设施相关的活动,且上一财年的营业额超过1亿欧元。
审查标准
合作协议实用于可能比较利时联邦实体的国家安全、公共秩序或战略利益发生影响的外商投资。
国家安全和公共秩序的担心主要指敏感领域,例如关键基础设施、关键技术、关键输入供给、敏感信息获取以及媒体的自由和多元化相关的投资。
战略利益包含比利时及其联邦实体(大区和群体,皆为比利时地方行政单位)的利益,旨在:(i)确珍重要流程的持续性;(ii)防止某些战略或敏感知识落入外国人手中;以及(iii)确保战略独立性。
审查流程
审查委员会是负责评估投资交易的新设监管机构,具有浓重的地方主义特征。委员会由比利时联邦和地方 的代表(弗拉芒地域、瓦隆地域、布鲁塞尔首都区、弗拉芒社群、法语社群、德语社群、法语社群委员会和共同社群委员会)和一名无表决权的 组成。比利时的权利依据部门和设立地域的不同疏散在这些实体之间,并受到它们权利规模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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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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